信息编号: | 239544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省斗门区莲洲镇绿道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广东省内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 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但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各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 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的法人及独立资质资格。 6. 设计单位:省外企业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施工单位: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7. 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 投标人需提供珠海市区级以上(含区级)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 其它事项:[1、未处于相关主管部门和招标人及其下属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2、本项目拒绝没有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参加踏勘现场的投标单位,投标人踏勘现场代表须为本项目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踏勘现场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踏勘现场当天,投标人提交踏勘现场人员的相关资料,验人验证后,由代理机构提供一份加盖招标代理单位公章的“踏勘现场确认书”,该确认书要求放进资格函件的正本中,在资格后审时审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报名期限: | 2015/5/8至 2015/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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