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公司的委托,就兰州路(温州路-香港路小区)供水主管道工程主材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兰州路与天津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赵之民 联系电话:0633-219016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日照市山东路563号(山东路与临沂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张树花 汉 超 联系电话:0633-8278966 电子邮件:sdgjzbrz@163.com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兰州路(温州路-香港路小区)供水主管道工程主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RZK2015-009 项目控制价:67.349924万元 项目内容:兰州路(温州路-香港路小区)供水主管道工程主材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无缝钢管、螺旋钢管、球墨铸铁管道(采用T 型接口,K9 级)等,包括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说明,供应商不得对所报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本身或所报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 3、供应商所报无缝钢管、螺旋钢管、球墨铸铁管道需具有国家质检部门出具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 4、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供应商须在山东地区有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代理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内容以开发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告知函》由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供应商单独查询;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15年05月11日至201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获取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套,售出不退(本次采购不提供邮购服务)。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05月14日下午15:00?15: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三开标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14日下午15:30。 八、开标时间、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05月14日下午15: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三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采购,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附件:
发布人:日照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1日 9时35分2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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