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TS201504241400项目名称崇川区经十八路工程 一、南通市天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已经得到 南通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城建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二、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3)计划工期: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四、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2) 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拟派所有监理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岗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市政专业1名,给排水专业1名,园林绿化专业1名) 监理员2名有监理员上岗证,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造价员1名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 合计7名注:需要明确一名持证的安全监理人员 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适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置必须一致。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报名条件 (一)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2 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承担过2400万以上市政工程监理任务,且取得良好信誉; 7、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8、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监理人员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承担过的类似业绩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如考察不通过则该投标人将不能通过本次资格预审。 (二)报名方式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1日~ 2015 年5月15日。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七、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要求 (1)时间及地点: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 5月20 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提交资格预审资料(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递交相关资料并签到,则视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招标代理单位有权不接受补充资料)。 (2)资格预审资料要求 资格预审时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从网上打印的报名确认单(一式四份);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总监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专业监理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监理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无已中标但未开工项目的承诺原件;企业及总监的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资料原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监理人员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且必须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叁份(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所有复印件均需与资格预审文件一并装订成册。 八、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九、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退。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含监理大纲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工程监理招标投标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人的监理大纲、服务价格方面选择监理单位。 (二)本工程先评监理大纲,监理大纲通过后方可参与商务标评审。 (三)评标办法: 1、监理大纲通过性评审(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进度控制方案; (2)质量控制方案; (3)安全生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控制措施; (4)投资控制措施; (5)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6)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措施、与各部门单位协调的措施; (7)对突发情况的处理预案; (8)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重点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9)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型节能材料应用的落实措施; (10)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措施; (11)保修期间的监理措施。 监理大纲采用通过性评审,必须获评委总人数的70%及以上通过即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2、商务标(满分为100分) (1)确定有效报价:监理收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施工监理收费浮动幅度值在-18%(含)~-20%(含)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为浮动幅度值为-20%。 (3)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3、定标 按照各投标人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下列情况: (1) 当最高得分相同有3家及以上时,先由各投标单位按签到先后抽取抽签顺序号,根据各投标人已抽取的顺序号顺序抽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2)当最高得分相同为2家时,按投标单位签到的先后顺序,先在最高得分中抽签确定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次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评分排名次高的投标单位多于2家时,抽签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其抽签办法同(1)条。 (四)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了监理合同,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一切责任。 2、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 备注:本工程监理费取费具体计算过程及公式: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计算过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算。计费额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为计价基数,浮动幅度值为投标报价的浮动值;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
招标人: 南通市天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培培 传真:0513-85524600 电话: 15862721672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5年 5 月 5 日
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监理 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监理
招 标 人:南通市天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5月5日 一、总则 1、鉴于南通市天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拟建的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件2中说明。 二、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监理企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6、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7、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9、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0、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监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 12、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附件1)时,才可能通过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四、利益冲突 13、在近三年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五、申请书递交 1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在2015年5月20日9:00-11:00送达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4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联系人:王培培,电话:158627216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1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6.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色的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6.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下载园地》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7、资格预审时一次性提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资格预审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7.1 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从网上打印的报名确认单(一式四份); 17.2 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17.3 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7.4投标申请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17.5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专业监理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监理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 17.6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无已中标但未开工项目的承诺原件; 17.7 企业及总监的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17.8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资料原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监理人员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7.9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17.10其他相关资料。 18、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通知和确认 19.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0、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0.1 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0.2 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的申请; 20.3 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的申请。 21、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 40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2、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3、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件 24、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附件2《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必选必要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3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4拟派项目总监资质等级详见招标公告 5资格预审申请书真实性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详见招标公告 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监工程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事人员 8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9企业信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附件2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起点桩号K4610.548,终点桩号K5485.905,道路宽度约40米,监理范围为该路段的道路、桥涵、给排水等工程的监理。 2、委托监理范围: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南通市天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已经得到 南通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城建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二、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 (2)工程规模: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3)计划工期: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四、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相应的招标内容如下: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2) 拟选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拟派所有监理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岗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其中市政专业1名,给排水专业1名,园林绿化专业1名) 监理员2名有监理员上岗证,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造价员1名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 合计7名注:需要明确一名持证的安全监理人员
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适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置必须一致。一旦中标,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报名条件 (一)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2 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承担过2400万以上市政工程监理任务,且取得良好信誉; 7、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8、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监理人员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承担过的类似业绩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如考察不通过则该投标人将不能通过本次资格预审。 (二)报名方式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1日~ 2015 年5月15日。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七、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要求 (1)时间及地点: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 5月20 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裙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提交资格预审资料(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递交相关资料并签到,则视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招标代理单位有权不接受补充资料)。 (2)资格预审资料要求 资格预审时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从网上打印的报名确认单(一式四份);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总监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专业监理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监理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无已中标但未开工项目的承诺原件;企业及总监的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资料原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监理人员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且必须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叁份(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所有复印件均需与资格预审文件一并装订成册。 八、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九、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退。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含监理大纲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工程监理招标投标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人的监理大纲、服务价格方面选择监理单位。 (二)本工程先评监理大纲,监理大纲通过后方可参与商务标评审。 (三)评标办法: 1、监理大纲通过性评审(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进度控制方案; (2)质量控制方案; (3)安全生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控制措施; (4)投资控制措施; (5)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6)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措施、与各部门单位协调的措施; (7)对突发情况的处理预案; (8)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难点、重点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9)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型节能材料应用的落实措施; (10)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制度落实措施; (11)保修期间的监理措施。 监理大纲采用通过性评审,必须获评委总人数的70%及以上通过即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2、商务标(满分为100分) (1)确定有效报价:监理收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施工监理收费浮动幅度值在-18%(含)~-20%(含)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为浮动幅度值为-20%。 (3)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 1 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3、定标 按照各投标人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下列情况: (1) 当最高得分相同有3家及以上时,先由各投标单位按签到先后抽取抽签顺序号,根据各投标人已抽取的顺序号顺序抽取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2)当最高得分相同为2家时,按投标单位签到的先后顺序,先在最高得分中抽签确定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次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评分排名次高的投标单位多于2家时,抽签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其抽签办法同(1)条。 (四)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了监理合同,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其一切责任。 2、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评标委员会。 备注:本工程监理费取费具体计算过程及公式: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计算过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算。计费额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价为计价基数,浮动幅度值为投标报价的浮动值;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高程调整系数为1。
招标人: 南通市天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培培 传真:0513-85524600 电话: 15862721672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5年 5 月 5 日
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监理 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监理
招 标 人:南通市天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5月5日 一、总则 1、鉴于南通市天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拟建的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件2中说明。 二、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监理企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6、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7、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9、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0、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监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 12、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附件1)时,才可能通过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四、利益冲突 13、在近三年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五、申请书递交 1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在2015年5月20日9:00-11:00送达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4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联系人:王培培,电话:158627216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1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6.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色的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6.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下载园地》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7、资格预审时一次性提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资格预审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7.1 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从网上打印的报名确认单(一式四份); 17.2 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17.3 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7.4投标申请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17.5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专业监理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监理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造价员执业资格证书; 17.6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无已中标但未开工项目的承诺原件; 17.7 企业及总监的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17.8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资料原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监理人员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7.9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17.10其他相关资料。 18、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通知和确认 19.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0、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0.1 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0.2 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的申请; 20.3 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的申请。 21、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 40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2、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3、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件 24、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附件2《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项目内容必选必要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3企业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4拟派项目总监资质等级详见招标公告 5资格预审申请书真实性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详见招标公告 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监工程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事人员 8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9企业信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附件2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中央路(经十八路)(国胜路-人民路)工程起点桩号K4610.548,终点桩号K5485.905,道路宽度约40米,监理范围为该路段的道路、桥涵、给排水等工程的监理。 2、委托监理范围: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