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邹城市环湖路绿化工程 已由 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下达市孟子湖新区2015年度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邹发改投资[2015]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邹城市环湖路。 2.2建设规模:本招标工程投资约 244万元。 2.3计划工期: 2015 年 6 月 6 日计划开工, 2015 年 7 月 21 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邹城市环湖路绿化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2.5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绿化带的绿化种植、渗水砖铺装、制作条石坐凳、相配套的浇灌系统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不必办理报名手续,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直接点击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6 月 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 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孟子湖新区 地 址: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邮 编: 273500 邮 编: 250011 联系人: 张松 联系人: 曹丽娜、陈继文、潘爱成 电 话: 0537-5575277 电 话: 15563144048 传 真: 传 真: 0537-51110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5563144048@163.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5317989(政府投资工程交易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察科) 招标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7.重要说明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一经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变更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 5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