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AX201505121411项目名称南海大道下穿铁路绿化工程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海大道下穿铁路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东镇; (2)工程规模:位于南海大道西沿段,总长约600m; (3)招标范围:绿化施工; (4)施工时间:2015年5月 23日到2015年6月 11日;20日历天 。 (5)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工程发包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HAX20150512242418905绿化施工位于南海大道西沿段,总长约600m92.841372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条件: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 ,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 企业可以选派被解除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停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锁定的原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当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 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承诺;投标人承诺书。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投标人必须为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的成员单位(海安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和应急项目承包商应急库名单详见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预选承包商”专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5年5月12日到2015年5月19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9日14: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包价格、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元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备注栏中顶格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保证金缴纳码。(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保证金缴存操作指南从“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其他”中下载。)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南通海安县迎宾路199号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王舟联系人:孙勤勇 电 话:0513-88761058电 话:0513-81819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