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老司城遗址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永发改[2015]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招标人为永顺县老司城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永顺县老司城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永顺县老司城遗址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永顺县灵溪镇司城村 批准单位及文号:永发改[2015]65号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2400万元 建设规模:钢框结构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999.6平方米,其中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706平方米、西区商业建筑面积293.6平方米,室外停车场面积10000平方米。 工 期:总工期90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 招标范围:含(1) 游客服务中心建安工程;(2) 西区商业建安工程;(3)停车场区、游客服务中心及西区商业景观工程;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特级资质除外);⑵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关健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最低配备共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部门或检察院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抽取入围法”,即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总共入围投标人数量为9家。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 6.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6966 8151 5310 001 6.2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永顺老司城游客中心项目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永顺老司城游客中心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资格审查时须带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5月12日~2015年5月18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持以下资料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工程部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6)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9)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10)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验证,并提交复印件(整套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8.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大厅公告。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00时,开标时间为:2015年 6月8 日9:00时。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00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由永顺县住建局、发改局、纪检监察局、检察院负责监督。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老司城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永顺县政务中心13楼 联 系 人:王师 联系电话:18974369896 招标公司: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 系 人:王长征 电 话:0731-85177557、85177558 传 真:0731-85177567-826 邮 箱:gcbhngl@126.com 网 址:www.hnglzb.china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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