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新镇11平方公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第十二师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师发改发【2014】346号),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一农场11平方公里规划区域内。 2.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25.83千米,道路总面积1152298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施工标段。 2.4招标内容:施工一标段为南疆街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施工二标段为云杉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另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百园路451 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7 号楼5单元26 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联 系 人:梅军 李顼伦 联系电话、传真:0991-6570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