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828150012-007 所属地区 围场满族蒙古自治县 工程名称 围场县创建园林城市景观提升项目施工一标段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建设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地点 围场县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合同估算价 923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500 元 招标文件价格 10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9投标报名室 联系人 郑硕 联系方式 0314-751122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5-13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5-19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5-13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5-19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5-1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9投标报名室 内容 1、招标条件 围场县创建园林城市景观提升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围发改核字【2015】026号文核准,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围场县围场镇; 规 模:s254承围线,伊逊路,天宝路,入口广场绿化硬化;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 923万元; 计划工期:169日历日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持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及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③ 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原件); ④ 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及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原件); ⑤ 进冀手续(原件,外埠企业办理,办理程序详见“冀建市(2012)211号”文);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⑦ 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2 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13日至 2015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9投标报名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3 招标人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信息网、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乔立民 联系电话:18631457088 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硕 电话:0314-751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