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实验小学校园绿化建设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贵采询字GCCG-2015-112 池州市贵池区实验小学 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 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池州市贵池区实验小学(贵池区杏花村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供货能力、信誉良好的公司积极参与竞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开标时现场递交。 2、投标时必须出具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按规定格式详细填写供应商投标报价表。 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各投标人根据采购单位具体要求进行报价,采购中心当场公布投标价格。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项目经理为本企业的注册建造师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四、货物的品名、规格要求及数量: 采购单位:贵池区实验小学 联系人:王主任13955500190 序 名 称货号及规格数量备 注 1校园绿化 建设项目详见附件若干 五、报名时间、方式:2015年5月 14日至2015年5月 20日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2015年 5月20日下午4:00 时前报名截止。报名地点为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贵池区政务新区政府办公大楼东楼,池州市康庄大道99号,十路公交区政府站)。 六、报名材料:企业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 5 月 21 日上午9:30分,在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贵池区政务新区办公大楼东楼、池州市康庄大道99号,十路公交车区政府站、离池州市中心11.8公里)。迟到者不得进入会场,不受理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向本中心缴纳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开标时提交现金,未能提交的不予受理其投标),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撤回投标将没收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全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 凡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未按期交货、质量不符合要求等等),由采购单位及时向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和监督单位反映,一经查实,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定标方法:由区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代表组成的询价小组,根据同等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有两个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中心从中选择一个。中标价格高于采购单位预算价或市场价的,采购中心有权宣布投标无效。中标人无特殊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十、交货时间:尽快,按采购单位要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十一、验收及付款: 采购单位负责组织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合同,并没收保证金。苗木运到、栽植并验收合格后,按实结算,付款90%。余款10%作为苗木养护保证金,一年后,所栽苗木成活率达100%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具体付款期限安排由学校根据政府资金到位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十二、投标具体要求: 1、投标企业材料包括:投标企业材料包括:《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质量保证、供货期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投标截止后,招标人等将对各投标单位企业资格证明原件等进行审查。 2、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绿化苗木采购及栽植、养护、运输费(含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 3、本项目采购绿化苗木需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栽植、养护。投标报价含苗木费、运输费、栽植费、税金及养护管理一年(包成活率100%)等所有费用。 4、质量要求: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详细质量要求(详见学校附件要求),开标后由采购单位实地考察,质量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确定为中标人,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废标。 5、各投标人必须自行安排时间到贵池区杏花村实验学校进行现场察看,了解采购单位具体质量要求和栽植要求,投标人需咨询业务的,请直接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 王主任13955500190。 6、本项目标书款100元(售后不退、可在开标前缴纳)。 联系人:张味晴联系电话:0566-2043617、2041348 池州市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 5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