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0420150513385项目名称珠江路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一、淮安恒兴综合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的珠江路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淮发改投资〖2014〗18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单位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珠江路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淮阴区珠江路(北京北路--韩侯大道); (3)工程规模:珠江路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工程投资规模约473.459915万元; (4)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质保期2年; (5)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6)招标内容:道路配套绿化包括树木、花卉、草坪及种植土回挖填等;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投标保证金:5万元; 招标控制价:473.459915万元; (9)履约担保:中标价的5%现金;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纳; (10)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种植土回挖填、景观花卉、树木工程完工后,付合同总价的30%。 (2)草皮绿化及全部剩余工程量施工完毕经初验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付至合同价的60%。 (3)竣工审计(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资料后150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80%,剩余20%作为质保金。 (4)质保期满一年后,质保期内服务到位、无遗留质量问题的,经验收合格,支付质保金的50%。 (5)质保期结束后,质保期内服务到位、无遗留质量问题的,经验收合格,付清质保金尾款。 (11)按淮政发(2014)23号文的规定,工程竣工审计时变更增加部分的核减率超过10%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4)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有效期内);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备查);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7)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六、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查询该单位或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详见淮检发【2014】83号文件)。 七、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但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一览表 序号审查内容条 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4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有效期内); 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备查);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7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未联合体即可
注: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等材料的原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电子投标文件中不能仅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诚信库链接,必须同时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只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未带至开标现场的可在诚信库内查询,诚信库中未备案(或未及时更新)的材料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审查,当原件与诚信库内资料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诚信库中未备案且未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开标前,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将诚信库中未备案(或未及时更新)的资料原件交到开标工作人员处;当原件与诚信库内资料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委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剔除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情形的无效投标。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价的产生: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且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偏离值的绝对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第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同等偏离(偏离值的绝对值相同)的,则评标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则由相同报价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抽签确定候选人的排序。
九、报名、交费及其它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 “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2)为防止开评标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无法进行,建议投标人提供备份光盘,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使用广联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将投标文件刻入备份光盘,并密封入投标文件包装内。备份投标电子光盘内容应与网上及书面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备份光盘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投标工具联系人:蒋荣轩 联系电话:15996198366 董倩 联系电话:15380802178 投标工具下载地址: http://www.fwxgx.com/zzfw/self_service/show/3793.html 请及时关注版本更新情况! (3)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且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供的投标备份光盘必须与正本一起封装)。不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符时作废标处理。 (4)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携带CA锁及投标保证金换取凭证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未携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或未出示投标保证金换取凭证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 (5)投标担保(一律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 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缴纳到淮阴区招标办指定的帐户。 开户名:淮安市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开户账号:352201040039305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凭银行办理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换取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④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将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到各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并提供能够证明该账户为本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淮阴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307室王会计处备案(已办理过备案手续的除外)。 十、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8:30时至2015年5月21日17:3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4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接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2015年5月22日 17时30分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15年5月23日 17时 3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201室(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十一、联系地址及电话: 1)招标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珠江路169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261762692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人民南路88号金发商贸城3楼 联系人:孙工 电话:13770361150 3)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招 标 人(公章): 招标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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