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南附小东侧临时道路工程项目,已由开发改发[2014]204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本工程项目位于开福区,项目建设内容为土方、路基、路面工程施工,道路路幅16米,长约162米,项目总投资估算290万元。 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5.招标范围:市政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综合评估法(I)。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质,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6.授权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本企业的社保证明; 7.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开标时还须提供经在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5年5月14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5年5月18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应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周南附小临时道路工程”。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其他相关内容: 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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