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苏宿迁来龙新城白鹿湖大道等四条道路路灯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39971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来龙新城白鹿湖大道等四条道路路灯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3213211505050201项目名称来龙新城白鹿湖大道等四条道路路灯工程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5月1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5月1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来龙新城白鹿湖大道等四条道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11505050201-BD-001
宿迁市龙亿实业有限公司的 来龙新城白鹿湖大道等四条道路路灯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来龙新城。
1.2工程规模:总造价约435万元。
1.3工    期:5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满一年并完成结算审计付至审计价的80%,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计满两年付清(质保金按区相关文件执行);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处以的违约金。
1.6本工程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白鹿湖大道、藏龙街、来龙大道及龙鸣路等四条道路路灯等施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 B 类安全员资格证书;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劳动合同及2014年10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4.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豫区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豫区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527-88280035);
4.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13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2015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7 时 30 分登录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uyuztb.com)的CA入口进入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15850923059。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3 日14时30分(以宿豫区招标投标网发布的招标公告里的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龙亿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来龙新城4楼
联系人:宋闫辉  联系电话:0527-8080507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18楼
联系人:蔡林娜    联系电话:0527-84481968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报名期限: 2015/5/13201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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