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九团苗圃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14】1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苗木培育、工程施工及配套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WS-JY2015157 二、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九团苗圃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500亩苗圃扩繁种植基地一座,主要包括乔木生产区和花卉生产区苗木培育以及道路工程、滴灌系统、路灯等配套设施的施工。项目估算总投资520万元。 2、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金和自筹资金 3、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九团境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并且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进疆备案册、第五师师外企业需要提供《兵团第五师师外企业登记备案册》以及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信息: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到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登记、报名,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通知单于本公告报名规定的期限内到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开标地点: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开标一厅。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开标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0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3.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博乐市杭州路支行 账 号:107009248332 行 号:104887001027 七、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 联 系 人:赵新明 联系电话:13899437660 2. 报名地点: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联 系 人:夏先生 郭女士 联系电话:0909-2270281(传真) 3. 招标代理机构: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 联 系 人:陈长春 陈长庆 联系电话: 0909-2320973 传 真: 0909-2320253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201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