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井发改【2015】4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井发改【2015】比选备案第13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井研县磨池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井研县磨池镇集镇路灯建设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 井研县磨池镇 实施时间 1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新建10米高压钠灯54盏,6米高LED灯11盏及智能路灯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 建设资金 县财政资金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井研县磨池镇集镇路灯建设项目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未完工程中任职,无违法违规行为,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或市政)中级职称。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且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任职。工程项目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企业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5月14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5月20日15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黑桥大市场分理处 账 号:230638270900000090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施工1E.固定价/60.563.03/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5年05月20日15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井研县磨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井研县磨池镇新荣街 邮 编:614100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13981336581 传 真:0833-2480689 电子邮件(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