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Z(漳)15020 开标时间:2015-06-12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三十八路市政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XZ(漳)15020号 1.招标条件 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三十八路市政道路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4]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建设道路长1497米,实际新建道路长1447米,路幅宽度16米,双向两车道,水泥混泥土路面,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项目概算总投资144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21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规划三十八路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总价、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2预算审核单位: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若非福建省省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按闽建[2013]5号文、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应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提供证明材料;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6日至2015年5月20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陆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至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座2单元503室。)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壹佰元元整(¥2001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 11 日 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现金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全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3500 1667 9070 5250 4335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12日8:30时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12 日 8:30时。 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aggzy.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电 话: 13959605110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座2单元503室;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931393; 传 真:0596—2930050; 联系人:小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