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滨港路与津一路交叉路口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2015-004921-0503-118s 利建招公字[2015]25号 LJZCZ2015-025号 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就利津县滨港路与津一路交叉路口改造提升工程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利津县滨港路与津一路交叉路口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地点:利津县滨港路与津一路交叉路口 工程规模:新建三处导流岛及道路一条,建设管涵4道,建设东北角较大渠化交通岛一个,建设西北角及西南角两个渠化交通岛,人行道铺装、排水管线改线、路灯迁移、绿化工程、交通隔离栏建设、大马转盘拆除及恢复、大马雕塑迁移等建设工程。本项目一个标段,计划投资91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本次施工招标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企业拟委派建造师必须具备贰级(含)以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三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城府前街105号318房间)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4年度(有效)或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2014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花名册、缴费收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对投标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存在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另行通知。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东营鲁元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105号 联 系 人: 黄经理 电 话: 0546-8082655 监 督 单 位: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5年5月18日9时0分 - 2015年5月22日17时30分 点击下面按钮进行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