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人民法院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泌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泌阳县人民法院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企业前来参加谈判。1.项目名称及编号:泌阳县人民法院绿化工程、泌政采[2015]023号。 2.采购需求: 2.1采购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描述为准(含土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泌阳县新人民法院。 2.3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6工程量:详见图纸。 2.7谈判控制价:745000元。 3.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参加谈判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3.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二级(含二级)以上,且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5.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参加谈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若注册所在地不能出具,由泌阳县检察院出具)。对于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不予评审。 3.6.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3.2-3.5项谈判日资格审查时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4.1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 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 ,上午3时至6时,发售谈判文件。4.2.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 4.3.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份人民币500元(以现金的方式缴纳)。 5.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 谈判保证金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从谈判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谈判前持银行入账凭证和购买谈判文件的票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参加谈判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2)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0 1019 4412 011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参加谈判企业,应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10:30分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递交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10:30分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开始,参加谈判企业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参加谈判企业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96-3202868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 宁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10.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人民法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5月 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