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275 开标时间:2015-06-0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2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天水路道路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4]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 2.2.工程建设规模:DN300- DN1000给水干管及配水管,管道全长约3500米;工程造价约473万元; 2.3.招标范围:本工程主干管桩号范围为天水路K0+042~K1+067、义序路A0+00~A0+140;配水管桩号范围为天水路K0+040~K1+054及义序路K1+060~K1+029。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沟槽开挖、管道安装、沟槽回填、管道试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3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工期结合道路工程工期进行;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通用本》附表7后)附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月 18 日至 2015年 5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 4.2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6月3日9:45(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6 月 3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上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按福州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包括网络匿名报名号)。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网络递交数据为准,电子光盘数据作为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若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通过网络递交成功,方可启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数据进行开标、评标,并以此数据为准。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7.4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邮编:350000; 联系电话:0591-87533793;传真:0591-87533793; 联系人: 王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363号四、五楼,邮编:350000 ; 电话:0591-87850812 ;传真:0591-87850812 ; 联系人: 王工、刘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275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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