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头屯河民生路(东外环路-滨河西路)道路工程已经由(昌市发改投资(2015)3号)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昌吉市头屯河民生路(东外环路-滨河西路)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74.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控制红线30米,测设长度292.948米,实际实施路长268.909米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CJS201505151201144323昌吉市头屯河民生路(东外环路-滨河西路)道路工程(施工)全套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城市道路;2015/06/25至2015/08/24,总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 1.报名时间:2015/5/19 10:00:00至2015/5/23 20:00:00。 2.现场报名地点或网址: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9日10:00时-2015年5月23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CJ20150392投标保证金5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5月19日0:00—5月25日23:59,节假日顺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开户银行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 开户账号:107648048696 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内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上(含十五家)的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在网上下载。 6、招标文件的领取:在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四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报名的建造师)、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费缴费单,到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天润世纪公寓2栋1单元202室)交报名资料。招标文件费10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和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晓东联 系 人: 黄永丽 电 话: 18997828784电 话: 09942897001 章验证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