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半月岛河滩绿化提升工程施工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2015]1号文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1.招标条件 半月岛河滩绿化提升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2015]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奇槎片区半月岛休闲中心以南、东平路以东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半月岛河滩绿化提升工程位于北江片网河区平洲水道的中上游段,工程处左岸为佛山大堤,右岸为南顺联安围。其中佛山大堤干堤长41.8km,为2级堤防;南顺联安围为3级堤防。本工程拟对佛山市禅城区奇槎片区半月岛河滩进行绿化改造和提升,建设湿地景观公园,具体范围为半月岛休闲中心以南、东平路以东地块。项目涉及改造面积约727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园路铺设、景观构筑物、公共洗手间、照明、给排水、增设停车位,以及配套的滩涂设施工程等。本工程建安工程费估算约为人民币1790万元,其中园路铺设、景观构筑物等园建部分约为965万,绿化部分约400万元,给排水电气部分约为300万。 2.3计划工期: 95 日历天,计划开工、竣工时间:2015年 6 月 15 日~ 2015年9 月17日。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半月岛河滩绿化提升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园路铺设、景观构筑物、文体设施、公共洗手间、照明、给排水、增设停车位,以及配套的滩涂水利设施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其中合同栽植植物养护期为12个月,养护期结束时本合同所栽植的所有植物成活率达到100%,绿地覆盖率须达到95%以上,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按新版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60万元(按旧版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文);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注:持旧版资质等级证书(按建建〔2001〕82号文的规定标准核定)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60万元)。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须按相关要求提交基本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且办理状态须显示为通过)【企业类型:水利施工类企业】,并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企业诚信状况需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资质类别:建筑施工企业】。 4.4.1投标人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信用等级评价于评审当日必须处于有效期内,信息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http://gcjs.gdwater.gov.cn/gdccis/)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网站(http://wwfsgcjs.fswater.gov.cn/)有关企业登记备案信息的相关资料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类型:水利施工类企业】。 4.4.2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最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为新登记备案的。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网上查询打印,应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主要负责人、资质类别、考评记录及变更记录(应包含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具体变更内容)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开标评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建筑施工企业】。 4.4.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企业和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4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本项目需派驻2名项目负责人。 4.5.2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1名) (1)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投标人拟派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 “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网页打印件以作证明。拟派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3)拟派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单位工程尚未通过验收的招标工程费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1名) (1)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3)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含其直属分支机构)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含其直属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作证明。 4.6.1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专职安全员2名:须派驻1名具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和1名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或派驻1名同时具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同时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系统登记备案); (2)施工员至少2名:其中至少应有1人具备市政或水利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其中至少应有1人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3)其他人员 质检员1名:须具有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材料员1名:须具有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资料员1名:须具有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 造价人员: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工程造价执业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造价员证)。 (4)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和造价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相关登记备案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作证明。相关信息最终以开标评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5)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为上述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咨询电话:0757-83992337、0757-839052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 2015 年 05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起至 2015 年 05 月 25 日 12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20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50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确认手续后,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统一发布,且相关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密切留意该网站中有关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查询”栏目的相关内容。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开标室(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授权代理人(交易员) 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以及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自成功报名参加投标之日起,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关于本招标项目的有关通知公告及时间安排,以保证能及时获知有关本招标项目的各种通知和公告(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制度见佛发改招[2013]12号)。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禅城东部商务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05133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李工、张工 联系电话:0757-83939001、83927869、83939018(传真) 电子邮件:shenlian-3@163.com 发布人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