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02221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阳光三期苕秀东路人行道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阳光三期苕秀东路人行道景观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1. 交易条件:本交易项目阳光三期苕秀东路人行道景观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发包人为浙江安吉修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交易代理机构为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本次交易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交易成交人。 2.本工程交易价为人民币伍拾万柒仟捌佰零玖元整(¥507809元)。 3.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项目规模:绿化面积约3718M2,铺装面积约1585.5M2,拆除混凝土路面约350M2,升降检查井井盖6座。 项目地点: 阳光三期苕秀东路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交易申请人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中级及其以上(如职称证书上无法证明本专业,需附上园林专业学历证书)资质。 注:报名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及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与程序(1)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请于2015年5月19日9:00时至2015年5月24日16:00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http://www.ajztb.com)。 (2)交易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报名后至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交易文件及图纸费用300元,于交易当天缴纳给交易代理公司。 7.交易申请文件的递交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4时30分,地点为递铺街道发展大厦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易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交易申请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拟派该项目负责人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如职称证书上无法证明本专业,需附上园林专业学历证书)、安吉县人民政府递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在指定的签到表上签到。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则视为该交易人自动撤回其交易申请文件,放弃交易。注:授权代理人必须是交易申请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社保缴费凭证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以5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费为准。8.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0572-5352835.9.联系方式:交易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2-5056069联系人:刘先生 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
报名期限: | 2015/5/19至 2015/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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