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东山二路(大连路—南海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2]527号文批准建设。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和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宜昌市东山二路(大连路—南海路)市政工程,北起大连路、南止南海路,桩号为0+007.138~0+452.379。道路全长为445.241m,红线宽度为36m,车行道宽度为23m,双向六车道。本项目含隧道一座,为小净距离隧道,左、右线隧道中心线间距为27.6m;左线隧道起终点里程分别为K0+110∽K0+270,隧道全长160m,左线进出口均采用端墙式洞门;右线隧道起终点里程分别为K0+110∽K0+345,隧道全长235m,其中K0+270~ K0+345 为棚洞段,长75m,进出口均采用端墙式洞门。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排(污)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各类管线预埋及连接井、边坡支护等相关附属工程。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 1 人、 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2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原件) 7、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8、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信用评价分值以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9、投标人2009年元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长度≥250m且断面面积≥60m2的隧道工程施工任务(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以供核查,但应能完全反应考核内容,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否则无效)。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13、投标人近两年内(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向前推算)未在宜昌高新区出现因项目建设问题引起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现象(如跳楼、堵路、爬塔吊等极端讨薪、索赔事件)(以宜昌高新区劳动监察部门提供的记录名单为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9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10时00分。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和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为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5月1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万达广场B座)1624室 联 系 人:付静 联系电话:0717-6481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