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投资开发总公司的紫琅路西侧地块绿化提升工程已经由崇川区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二、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紫琅路西侧地块 (2)工程规模:总造价约65万元 (3)计划工期: 2015年6月至2015年7月,施工总日期为4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四、本次招标工程分为 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图纸及清单中所示内容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者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者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程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6)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七、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进行网上报名。 九、主要资格审查标准的内容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中国崇川网(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15年5月29日9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15年5月29日9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 招标人: 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投资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 沈先生 电话:0513-85718919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联系人: 姜贲 电话:15962977237 传真:0513-85798600
201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