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所在位置:首页 --新闻详情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向阳湖及两厢市政设施绿化维护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信息上传:2015-05-19 访问人数:20人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向阳湖及两厢市政设施绿化维护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向阳湖及两厢市政设施绿化维护工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芙财采-2015-JZ-030,委托代理编号:0623-1581N3406470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向阳湖及两厢市政设施绿化维护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芙财采-2015-JZ-030。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年)预算(元) 1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向阳湖及两厢市政设施绿化维护工程采购项目1年566666.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1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向阳湖及两厢市政设施绿化维护工程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否否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1)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2)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楼开标大厅(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翁主任 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0731-84683436 电 话:0731-84511088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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