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Y-G2015075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中都西苑东侧(电子商务特色街区)绿化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 标 人:凤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府城镇新城区中都西苑南侧 2、建设规模:本次绿化范围主要是右弼路两侧地块,北起长秋路,南至凤淮路,绿化面积约35000平方米,包括绿化、铺装、广场、园路、古驿道及古亭等,总投资约1200万元。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养护期满一年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决算审计价款的80%,养护期满二年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决算审计价100%(无息)。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及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其它要求: ①三年内(自2012年5月1日以来,下同)承接过一项以上(含一项)10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或景观工程(时间、造价以施工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②三年内没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由投标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③《主要施工人员配备表》中所有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以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 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 外地投标单位中标后如需办理《外地进凤企业资质备案证书》。请各中标单位及时和凤阳县建设局建管站联系备案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2685;联系人:雷玉彬。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须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交给发包人,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后,由发包人归还给中标单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5年5月19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500元。 五、投标(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200000元)信用保证金:捌拾万元(¥800000 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中都西苑东侧(电子商务特色街区)绿化工程投标(信用)保证金 。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约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禁垣南路 地 址:合肥市汉嘉都市森林59幢三层 联系人:刘家亮 联系人:未工 电 话:13955068525 电 话:0551-65523971;13827216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