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编号: PA2015— 096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安县尖山镇楼下宅村张氏宗祠、崇本堂修缮工程已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磐安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基本建设)备案号:072715051941905698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安县尖山镇楼下宅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磐安县尖山镇楼下宅村张氏宗祠、崇本堂修缮工程。工程内容:木柱、屋面、梁架等有修缮。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预算造价约9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具备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三级资质并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管理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提交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原件核对):1)、企业简介、介绍信、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A类证书;3)、拟派本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上岗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C类证书;4)、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安全、无质量事故证明。 5)、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提供单位聘书或社险办开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 5 月 28 日上午 8 时至 11时30分,下午2 时30分至5时整(北京时间),在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街2号五楼)报名。 5.2报名企业需提供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企业诚信手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200 元,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http://www.paztb.com 和磐安电视台上发布。 8.本工程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磐安县尖山镇楼下宅村民委员会 地 址:磐安县尖山镇楼下宅村 邮 编:322300 联 系 人:张东亮 电 话:13867998258(61)
磐安县尖山镇楼下宅村民委员会 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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