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信宜市区淘金湾大桥至南环大桥西堤道路、绿雅河两岸及人民路改造工程BT项目 批复文号 信发改投[2015]38号、信发改投[2015]43号、信发改投[2015]44号 批复单位 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信宜市区淘金湾大桥至南环大桥西堤道路、绿雅河两岸及人民路改造工程BT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为加快信宜市区淘金湾大桥至南环大桥西堤道路、绿雅河两岸及人民路改造工程BT项目建设,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经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信发改投[2015]38号、信发改投[2015]43号、信发改投[2015]44号批准建设,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委托,现对信宜市区淘金湾大桥至南环大桥西堤道路、绿雅河两岸及人民路改造工程BT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者,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信宜市市区 2.2 建设规模:其中淘金湾大桥至南环大桥西堤道路长2160.691m,改造内容包括路面工程、照明工程、栏杆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排水系统改造工程等;绿雅河两岸道路长3050m,改造内容包括路面工程、照明工程、栏杆工程、景观工程、排水系统改造工程等,人民路(含人民北路、人民南路)道路长4648.77m,改造内容包括路面工程、照明工程、排水系统改造工程、绿化工程、电力沟工程等。本项目的投资总金额约98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总造价约8970万元。 2.3 建设内容:进行道路路面、路灯、栏杆、绿化带、排水系统、电力沟改造等。 2.4 招标范围:投资人为建设本BT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合同期限内负责本工程的投融资和建设施工。 2.5 项目建设期:120 日历天。 2.6 回购期: 3 年,分7 次回购。 2.7 本项目的投资人投入资金的投资回报率为零,建设期及回购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3年期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牵头人是本项目的出资主体;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单位,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如为投标人独立参与投标,则应满足第3.3款(1)~(5)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2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 3.2.1 联合体中投资方必须满足第3.3款(1)、(5)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2.2 联合体中施工方必须满足第3.3款(1)~(5)及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对应的相关资格要求; 3.3 强制性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施工方)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须委派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担任有其他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一经报名,不允许变换,投标人不得安排已经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参加新的项目投标报名,如果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已经变更其项目负责人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4)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投标人须诚实守信,财务报表等真实可靠,无工程施工劣迹,三年内无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在于2015年 5 月 20 日至2015年 5 月 26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成员),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只含施工方);②拟委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④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⑥广东省外企业已办理通过“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带标志网页打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与《施工单位投标报名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到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话:0668-8862166)办理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6 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和茂名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aoming.gov.cn/)、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信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ybidding.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 8、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信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署名投诉(地址:广东省信宜市住建局大院四楼,投诉电话:0668-8813024)。 10、联系电话: 招 标 人: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 联 系 人:李生 电话:0668-8814927 招标代理人: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生、刘小姐 电话:0668-8829916
信宜市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处 发布人 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