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庭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其庭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58号 联 系 人:古茂林 联系电话:0633-8776600 二、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张嘉慧 侯艳玲 联系电话:0633-8139369 传 真:0633-8165369 电子邮箱:hyharz@163.com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庭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WT-RZCG2015-2038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庭院绿化改造工程项目,包括庭院绿化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采购预算:16.20万元。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供应商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05月20日至201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窗口。 3.售价:150元/套(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05月29日下午15:00-15:30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五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29日下午15:30。 八、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于2015年05月29日下午15:30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北楼,烟台路269号)四楼第五开标室举行开标会议。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发布人:日照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0日 8时55分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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