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22 开标时间:2015-06-1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园林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公园改造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台发改[2015]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台江区园林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台江区园林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路331号; 2.2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2780m2,其中:房屋建筑面积980 m2 、亭廊面积713m2、铺地面积1702m2、水体面积7786m2、桥209m2、主次游路面积3450m2、绿地面积15384m2;本工程建设费用3500.22万元,招标控制价为29875581元; 2.3招标范围:具体包括大门、管理房、公厕、园路铺装、花坛、围墙、旗杆雕塑、驳岸、闸门沟、台阶等、牌坊、凌波桥石栈道、清如堂长廊、清如堂、临水曲廊、荔枝亭、茅亭、三角亭、问梅亭、藤花轩、连理亭、歇山方亭、风荷堂、绿化种植、假山立景、建筑安装等; 2.4招标内容:包括园林绿化、景观、地面铺装、土建、水电安装、配套建设设施等附属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7.3.代建单位:/; 2.7.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如下资质: ①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且由主办方派出项目经理; 不允许 转包和分包。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21 日至2015年 5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注: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制作。(网上匿名报名服务咨询电话:0591-87585006)。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 月 18 日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 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5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ppt://www.fjbid.gov.cn)和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ppt://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www. fzztb.com)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9.1.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将加密生成的文件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同时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有效的网络匿名报名号。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9.2.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由v3.5.0更新至新版本v4.2.0,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v4.2.0)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可以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网址:www.fzztb.com)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园林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65号;邮编: 350001 ; 电话:13850188783;传真:0591-87663509;联系人: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闽东电机研究所四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320580 ;传真:0591-83320580 ;联系人: 范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2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