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0374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狼山风景区消防达标绿化景观完善工程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工程简介: |
一、南通狼山风景区消防达标绿化景观完善工程已经由崇川区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二、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狼山风景区 (2)工程规模:约150万元; (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6月,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7月,施工总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四、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施工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执行2011年4月20日《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园林绿化施工项目中试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的通知》要求,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项目经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在崇川区范围内有在建工程的,虽然未正式竣工验收但工程确已完工的,必须有由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已完工,同意项目经理参加其他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证明。(6)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8)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进行网上报名。 九、主要资格审查标准的内容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中国崇川网(www.chongchuan.gov.cn) 通知公告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15年6月 11 日14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15年6月11日14时0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各投标人提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招 标 人: 南通狼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联 系 人:蔡咏梅联系电话:0513-85701816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 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跃龙楼4楼联 系 人:刘铭联系电话:电话:85502599 传真:855025992015年5月20日 |
报名期限: | 2015/5/21至 2015/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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