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新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2015年05月20日 招标编号:HCZB(宁)2015-027号 开标时间:2015-06-0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为推进福安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市场化进程,加快城市绿化事业改革步伐,形成城区绿化工程养护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机制,达到养护效率、养护质量和城市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择优选择养护单位。福安市新增园林绿化养护管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建设规模:管护费用为1605191元/年,绿化面积约245874平方米,行道树4076株,具体详见养护工程量清单; 2.2养护内容: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浇水、中耕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清理垃圾、树木绑扎、树干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防风防汛、抗灾抢险、设施维护、防人为破坏及安全保护等一切养管工作; 2.3项目地点:福安市; 2.4承包期限: 2年; 2.5养护标准:达到《福安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管理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1、依据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及以上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5月 21日至2015 年 5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 六、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人民币 。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6月 4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委托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九、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1投标人中标后应在福安注册公司运营该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园林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福安市富春北路 ,邮编: 355000 ; 电话: 0593-6553711; 联系人: 钟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盈丰佳园5#502室,邮编:352100 电话:15305931288,传真:0593-2513500 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福安市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 开户名称: 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 帐 号: 9060528010010000343606。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 联系电话: 0593-213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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