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商务楼室外配套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商务楼室外配套景观工程 经 长发改备案[2012]016号 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长兴交通交投商务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3420m2,地上2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99.75m,采用钢筋砼框架核心筒子结构 ,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 长兴县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北侧经二路东侧 ,计划于 201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为 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回填、绿化种植、景观小品及铺装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管网、绿化用给水管、景观给排水、室外亮化、标志标线(含地下车库)、强弱电管道等工作的施工。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 50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和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4、浙江省省内的的投标人须提供由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和《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 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 投标人另须配备一名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副经理,项目副经理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起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2015年5月 20日 8 时 00分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会员报名操作手册”。本次招标不受理非会员单位。 2、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5年5月20日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3、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4、本工程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0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2、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0572-6041160)的交易席位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58号 地 址: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倪主任 联 系 人: 徐 工 电 话: 0572-6221305 电 话: 0572-6265655 传 真: 传 真: 0572-6265655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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