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吉财采计[20150513]-683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复所园区规划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采计[20150513]-68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复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复所园区规划项目 2.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3招标范围和内容:园区内11895㎡草坪绿化、4943㎡园区道路(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2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复所 2.3 计划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8月21日,工期6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南环城路)交会处)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工程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证(副本)、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7日9时整,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九台戒毒康复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镇 联系人:刘守业 电话:185043068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曲虹 地 址:解放大路46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电 话:0431-87061199,13944893719 传 真:0431-8706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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