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湖环湖景观带项目一期工程融资建设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兴隆湖环湖景观带项目一期工程融资建设 (项目名称)已由 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天成管经函[2014]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天成管经函[2014]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101802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隆湖环湖景观带项目一期工程融资建设。 2.2建设地点: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2.3建设规模: 包含创新中心湖岸带,湖滨广场和湖湾半岛三大组团,设计总面积27.45万平方米,工程主要包括驳岸形态塑造,湖滨广场段7米骑游道抬升改造,天府大道连接湖滨广场的临时迎宾车行道,临时停车场,创新中心外围下穿停车场,4个配套服务用房(包含水闸光彩监控综合管理用房,湖滨广场两处综合服务用房和湖湾半岛服务用房),广场铺装,景观绿化,光彩照明,监控,雕塑小品,标识系统等。具体规模以设计文件为准。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 1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节点工期:2015年9月完成地下车库部分,2015年12月完成场平绿化。 2.5招标范围:兴隆湖环湖景观带项目一期工程融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6合同段划分: 1 个标段。 2.7项目建设方式:融资建设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一级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具备,园林绿化单位除外); ③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若联合体,则注册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④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包括所有成员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⑤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⑥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 ⑦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包括所有成员单位)提供近3年(2011~2013年或自成立以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无亏损; ⑧注册资本金: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若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满足即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投标时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2.3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凭以下证件(均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8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9号中国水电大厦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28-620383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怡建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琼楼路138号1幢1单元4层2-26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28-62037270 传 真: 028-6203727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