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河西段综合治理工程-自然坎景观石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心河西段综合治理工程-自然坎景观石(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滨海新城(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滨海经发【20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 集体: / % 私人: / % 外资: / % 其他: / %,招标人为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滨海新城 。 2.2 建设规模:本次河道疏浚、护岸工程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城中心河西段(K0+000~K4+697.578)设计全长4697.578米,河道为新城的景观河道。现状河道基本为自然坎,河道宽度约为30米,常水位为3.0米,河底标高为0.5-2米。河道北侧距河道中心线约100米为南滨西路,平行于河道,南滨西路与河道之间为景观绿化带;南侧为农田、水产养殖地或工业厂房。本次设计河道水面宽度为30~32米,施工宽度为开挖坡顶线之间,约42米。招标估算价:人民币约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自然坎上景观石,具体详见施工图。 2.4 工程类别:市政三类。 2.5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标段划分: / 。 2.8 招标方式: 公开 (公开或邀请)招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 后审 (预审或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15 年 2月至 2015年 4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3.3.1企业在 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备案(有效期内)。 3.3.2 企业在 / 年 / 月底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本项目不需要提交)。 3.3.3 企业具有 2015 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资格。 3.3.4 近三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3.5 近一年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出市场记录。 3.3.6投标报名人数少于十家的,本项目将重新发布公告,重新组织投标报名。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参与该项目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5月25日至 2015 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 ,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壹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及报名时不用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件执行;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法(不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6月16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3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南滨东路98号 地 址: 绍兴市舜江路五云大楼三楼 邮 编: 312366 邮 编: 312000 联 系 人: 朱卫东 联 系 人: 郦苗英 电 话: 13357538008 电 话: 0575-88678182 传 真: / 传 真: 0575-88658182
招 标 人: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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