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三十中学景观改造项目(施工) 2015年05月22日 招标编号:榕市仓山建安招2015005 开标时间:2015-06-0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福州第三十中学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仓山建安招2015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第三十中学景观改造项目(施工)已由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第三十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第三十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福湾路三十中校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676206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十中外立面景观改造、校内绿化、园林景观、水电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食堂宿舍楼改造、主教学楼改造、室外雨水、污水、景观喷灌、夜景照明、监控预埋、中庭广场、浮雕景墙、树池、围墙、泵房装饰、岗亭、新教学楼五层屋顶花园、食堂屋面层屋顶花园、旧教学楼屋顶花园、园路铺装、外墙面铝板包边、型钢连接、铝板挂件、和校内铺设马尼拉草坪、种植苗木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必须于2015年8月20日前完成主教学楼及食堂宿舍楼的改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华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林业勘查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根据《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筑函[2014]6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榕市仓山建安招2015005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14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同时出示网络匿名报名号,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统一提供的专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统一标准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将加密生成的文件上传至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必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同时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有效的网络匿名报名号。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7.4.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更新至新版本V4.2.0,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经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出具的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第三十中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501414 联 系 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0335、87560557转807、806,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李俊泽、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1604010010006905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