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BJLYDMY2015-018 密云县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4-2015年项目(人工种草)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批准文号为京发改[2015]813号。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密云县农业服务中心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密云县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4-2015年项目(人工种草) 2、建设单位(发包人):密云县农业服务中心 3、工程实施地点:北京市密云县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专业服务组织或公司; 2.2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实力等方面有能力承担上述工程施工; 2.3具有一定数量的中高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2.4具备类似工程经验; 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于2015年05月22日至2015年0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人处报名(地址见联系方式)。 2、初步审查: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初步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5月22日开始采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发售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密云县鼓楼大街20号4层406室 5、联系方式 招 标 代 理 人: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密云县鼓楼大街20号4层406室 联 系 人:王志刚 联系电话: 010-89081768 邮政编码: 101500 6、备注:(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式投标;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015年05月22日
批复文号京发改[2015]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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