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JS1505220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鳌江镇第五小学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1)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鳌江镇第五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镇第五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资额约为450万,招标范围包括操场、给排水、景观绿化、安装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3.2其他要求:投标人为平阳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平预选办〔2014〕1号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9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pyztb.com)“项目在线”窗口下载,澄清、答疑网址同上。
5.刷卡、报名时间:
2015年5月25日09:00-16:30至2015年6月12日09:00-16:30。
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阳县鳌江镇第五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中介服务大楼309室
联系人:陈行国 联系人:楚江楠
电话:13506524799 电话:13606778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