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三河贯通棚户区改造工程鸿雁河景观雕塑建设项目(左宗棠收复新疆)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5/5/25 发 布 站:巴州 联 系 人:任楠 联系电话:0996-2293197 工程地址:库尔勒市鸿雁河沿岸 建设单位:库尔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招标范围:铸铜,部分采用花岗岩的左宗棠收复新疆一座(包括设计、制作、安装)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208 类 型:设备采购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5/5/25 报名截止日期:2015-05-29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 暂无 资质说明: (设备采购资质设备采购专业暂无)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库尔勒市三河贯通棚户区改造工程鸿雁河景观雕塑建设项目(左宗棠收复新疆)设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尔勒市三河贯通棚户区改造工程鸿雁河景观雕塑建设项目(左宗棠收复新疆) 由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库发改投资【2015】11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尔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库尔勒市三河贯通棚户区改造工程鸿雁河景观雕塑建设项目(左宗棠收复新疆) 2.2 建设地址:库尔勒市鸿雁河沿岸 2.3 工程投资额:208万元 2.4计划工期: 2015年6月20日(开工日期): 2015年9月20日(竣工日期):工期92天 2.5本次招标的范围:铸铜,部分采用花岗岩的左宗棠收复新疆一座(包括设计、制作、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1、具有雕塑设计、制作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专门从事雕塑专业的雕塑设计创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城市雕塑设计资格证书。3、企业无不良记录,有类似业绩(提供委托合同及竣工图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3.2 报名时需到人民检察院办理《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函电话:0996-2050180、18997610109. 外地投标企业也可在当地办理。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月 25日至 2015 年5月29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须到库尔勒市住建局515室报名,同时提交报名资料三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年5月 25日至 2015 年 6月3日,每日上午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在 新疆西北招标公司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和《人民检查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巴音郭楞日报和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jztb. net)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库尔勒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库尔勒市香梨大道 地址:索克巴格路华誉怡景苑4号楼1单元1102室 邮 编: 841000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董剑 联 系 人: 任 楠 电 话:0996-2292897 电 话: 0996-295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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