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路延伸段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编号:武2015-031 1、招标条件: 长丰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已由盐发改投(2013)2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名称:长丰路延伸段道路绿化工程; 2.2招标范围:长丰路延伸段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苗木种植及二年的养护期,详见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镇,东起长丰桥西堍,西至百尺北路延伸段;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苗木的成活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主管具有园林项目主管三级及以上资格;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5月28日(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到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97号4楼)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4.1.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项目主管证书,嘉兴市市外建筑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明,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1.3如实填写并递交前2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4.2办妥报名手续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3投标人应在办妥报名手续的同时提交1.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二楼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12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海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yztb.gov.cn)上发布。 7、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207号 法人代表: (签章) 联系人:穆礼军 联系电话: 0573- 861810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97号4楼) 法人代表: (签章) 联系人:钱春燕 联系电话:86051558(FAX)
2015年5月20日
附表1: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不良行为记录对象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注: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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