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第六师芳草湖总场场镇天星南路、希望西路人行道及团结路人行道绿化、照明建设项目已由六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5]104、2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六师芳草湖农场,建设资金来自团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芳草湖农场 建设规模:新建人行道777.5米,其中希望西路454.5米、天星南路323米。新建团结北路两侧4米宽人行道745.5米,3米宽绿化带,安装路灯48套。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申请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 2015 年 5月 26日至2015年 5月30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2:30时,下午16: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节假不休息),在 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行政办公楼二楼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报名。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疆备案许可证(疆外企业)、拟选派市政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安全员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原件、提供不少于2项(含2项)与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其中至少一项为本工程拟派的建造师所承担过工程的业绩、工程造价等工程标准相近或类似项目的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 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确认,公证件不予认可。(投标人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并将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按要求填报完整后方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六师芳草湖农场 地 址: 芳草湖农场 联系人:刘令初 电 话:1899755900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青湖尚城11栋1单元101室 邮 编:831300 联系人:刘彦红 电 话:0994-5809307 传 真:0994-5806098 报名联系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行政办公楼二楼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 201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