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07435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加工区辅道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加工区辅道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的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加工区辅道景观绿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上级拨款及发包人自筹。现就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2)建设规模:本工程合同估算价约65万元。(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 2015年6月8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所列条件之一的即可):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8)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首次开始公告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6、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具本单位2014年6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个人)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8、投标人数量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9、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时间:2015年5月26日起;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所有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 2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人民币)。 11、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的评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12、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下午15时00分,开标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刘埠威宝农庄内) 13、联系方式1、招标单位: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地 址: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联系人:季洁 电话:841176872、招标代理单位: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孙侠 电话:18260537201 |
报名期限: | 2015/5/26至 201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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