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14102820150526JW00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县克难坡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已由山西省文物局以晋文物函(2014)4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建设资金为省文物局补贴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632-1540GC8L0831 2.2建设地址:位于吉县克难坡。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101.11㎡; 2.4投资额:约600万元。 2.5计划工期: 90 天。 2.6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认可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8)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0)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认可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递交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山西文物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汾市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 话:0357-792267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邮编:030006 联系人:周先生(13835363796) 盖先生(13623676771) 电话:0351-7882699-8506 8405 8600 传真:0351-7882965 电子邮箱:1362367677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