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南江滨公园景观工程(片林景观) 2015年05月26日 招标编号:闽正茂支[2015]招字第017号 开标时间:2015-06-1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正茂支[2015]招字第01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南江滨公园景观工程(片林景观)已由 /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永泰县南江滨公园; 2、 工程建设规模:永泰县南江滨公园景观工程(片林景观),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744090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江滨公园景观工程已竣工,片林景观属提升改造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苗木种植及养护、甲供苗移植及养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部分苗木及甲供苗业主已先行种植的,工程量约30万元,竣工结算时将扣除相应工程款); 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 ;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说明: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⑵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⑶投标人拟派出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且按照闽建筑函[2014]6号文须延续注册的,应符合以下规定:a、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b、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6日至6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及图纸等)。 4.2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及图纸等)每份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本工程的K值为10%。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2]32号和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0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3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6.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史科长 电话:130673105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1号楼4A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32923 传真:0591-88231923 联系人:小方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永泰支行; 帐户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3500 1617 0070 5000 1714;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