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0821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陕西 |
工程名称: |
陕西渭河“百里画廊”岐山段景点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渭河“百里画廊”岐山段景点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发改发【2015】111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渭河中游岐山段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基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岐发改发【2015】111号批复,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施工标项建设内容为: 水寨大桥上游500m、到龚刘大桥段的水面景观、绿化、廊亭、水利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27日至2015年06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致电0917-3101299或18729737760进行电话报名。2015年06月3日至2015年06月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23日上午10:00时,地点:宝鸡市岐山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水利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传 真:0917-3101299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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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5/28至 201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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