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0855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省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外围规划道路(规划二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外围规划道路(规划二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15年05月27日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外围规划道路(规划二路)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2014〕63号及禅发改投函〔2014〕1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外围规划道路(规划二路)工程为新建道路工程,位于禅城区张槎街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40km/h,采用双向四车道。本项目路线呈东西走向,项目起点东平路(桩号K0+030),向东延伸至季华北路(桩号K0+618.974),全长为588.974m。桩号K0+010.5~K0+030接顺东平路段为临时道路。 2.3 计划工期:约180个日历天(约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12月。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合同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外围规划道路(规划二路)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招标控制价为:¥21494226.58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或以上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道路诚信档案;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以评标当天查询的信息为准。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且须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或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个会计年度( 2011 年、 2012 年及 2013 年)的财务决算审计结论均为盈利。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4.10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路桥工程专业或道桥工程专业或道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给排水工程师:1名,具有给排水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园林绿化工程师: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备注:以上人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件)及本单位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11对投标人拟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机械设备的要求:本工程对施工机械设备不作具体要求,各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自行填报。发包人将据此检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要求投标人投入相关施工机械设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中“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83905237。 5.2 报名时间:2015 年05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15 年06月02 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40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投标人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查询。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禅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或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盈瑞公用事业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6号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黄 工联系人:李 工 邮编:528000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500587电话:0757-82298632 传真:/传真:0757-81854265 |
报名期限: | 2015/5/27至 201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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