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北路两侧生态景观绿化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金塘北路两侧景观绿化是一条绿色雨水生态长廊,北起滨一路交叉口,南至箬兴路交叉口,自桩号K0+000至桩号K4+319.846,道路绿化总面积约153361平方米。本工程主要包括雨水花园、浅草沟、休息点铺装的绿化(种植土回填)及植草沟底部浆砌片石明渠、八字出水口、预留排水口、标志牌等。绿化包括栽植湿地松、墨西哥落羽杉、中山杉、香樟、朴树、乌桕、榔榆、凤尾兰、栀子花、红叶石楠、大叶黄杨、瓜子黄杨、金森女贞、金叶女贞、小叶女贞、矮紫薇、中华常春藤、散本南天竹、狗牙根等乔灌木及草坪。乔木胸径20cm及以上采用四脚钢管桩支撑长4.5米、胸径10cm-14cm乔木采用四脚树棍桩支撑长3.2米、胸径10公分以下采用四脚树棍桩支撑长2.2米。绿化种植工程养护期为两年。 2.1.2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曙光杯”奖(优质工程)。 2.1.3工程造价:38963005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景观绿化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可在下述时间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到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97号窗口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 2015年5月17日—2015年5月3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30。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16时30分,具体递交时间为2015年6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地点: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交易员持有效《交易资格证》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8.1未取得《交易资格证》的,应先申请办理交易资格,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交易资格证》办理指南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高小姐)。 8.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提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8.3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将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执行。 8.4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8.5招标人一般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天内完成符合性审查,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情况及原件资料退回具体时间和第二阶段资信调查核实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请人自行查看相关信息。原件资料必须由申请人的交易员凭《交易资格证》按时到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97号窗口领回。 8.6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9、联系方式: 9.1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109580 9.2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