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015NBHSGC0610 1.招标条件 后孙拆迁安置房一期1#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0]548号和甬发改会纪[201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市海曙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后孙、望春桥村,机场路西侧、通途路北侧、规划环城北路延伸段南侧。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5756平方米。 标段划分数量:1个标段。 允许申请的标段数:1个标段。 本次招标控制价:约人民币13875006元。 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地面铺装、室外道路及排水等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当具备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当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为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不含资格审查日),评审时仍保持审核通过状态]。投标人的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龙头、骨干、走出去先进企业,按最新文件执行。 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4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2012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5年 6月3日16:00时。 投标人已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领取交易证的,可直接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登陆并进行投标申请。 未注册的单位须先到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注册,有关事项详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中《关于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申请的通知》。注册成功,并经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通过,登录“工程建设招标业务”即可进行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3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该费用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5.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1)。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 话:13671037772 招标代理: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盛海路66弄29号3楼 联 系 人: 邱科杰 电 话: 0574-83885612 传 真: 0574-83885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