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郧阳沿江景观大道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及监理项目已由郧发改【201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郧阳区城关镇子胥湖生态新区。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本项目的景观绿化设计; 2.2.2监理:景观绿化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3计划工期: 2.3.1设计周期:2个月; 2.3.2监理工期:12个月(同施工工期)。 2.4项目投资额:约6920万元。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企业近三年(201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类似经验。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监理: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201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需提供郧阳区建筑企业工程(监理)项目登记表复印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在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郧阳区城关镇城北东路9号,原湖北梨花村酒厂办公楼6楼)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监督电话: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719-7306681 十堰市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19-7228333 财务室:0719-7306683 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1915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