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仁湖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奉化市仁湖公园喷泉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5-05-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采购方式,就奉化市仁湖公园音乐喷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ZJ-NB15172、档案编号:FHZFCG(2015)046D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仁湖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产品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奉化市仁湖公园音乐喷泉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施工; 3.投标报价:交钥匙工程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成品保管、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4.送货及安装施工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5.售后服务:验收合格后1年免费维修保养,终身保修;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排水分会水景喷泉委员会颁发的甲壹级设计安装资质; 3、项目经理: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社保证明文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无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 5、投标人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 购买招标文件事宜: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于报名现场当场收取; 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00)。2015年6月17日16时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3、报名时间: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 2015 年6月17日16时止,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截止时间2015年6月19日09:00时(北京时间)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6月19日09:00时(北京时间)。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厅(奉化市南山路151号五楼)。 八、业务咨询与联络: 招标人:奉化市仁湖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0574-88905787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0574-87179081 交易场所 联系人:罗女士 0574-88589815 注:本项目所需的图纸请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